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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人。在很小的时候,母亲嫌弃父亲的穷和臭脾气,离婚抛下孩子走了。父亲艰难地经营着一个小饭馆,热爱厨艺,厨艺也还算不错,但缺乏经营能力、脾气又真的很差,所以小饭馆总是像要倒闭,只靠老顾客撑着。

‘我’从小就被父亲严格要求学习厨艺,除了上学的时间外,基本都泡在厨房。在这样的高压下,‘我’没有朋友、厌恶厨艺,终于在高考结束后填写志愿的那一天,这份厌恶爆发了。

父亲要求‘我’留在本地,和以前一样一边上学,一边在自家饭馆工作,而学习的专业要么选经营相关,要么选厨师相关。

‘我’表面答应,但背后更改了志愿,选了远离故乡的学校、与厨师和饭馆都无关的专业。临到开学时偷了家里的钱,自己去报道,等开学后才通知了父亲这件事,通知完后便换了手机号。

07294-只要人气

之后四年‘我’为了学费生活费而努力学习、打工,打工之时最大的赚钱依仗居然是长久训练出来的厨艺,得到了无数称赞。‘我’在称赞声中渐渐平缓了对父亲的怨气,大三时终于翻出旧电话卡,拨通了父亲的电话,说:“我可能应该寻找方法与你谈,而不是用这么激进的方式逃离。即使我知道谈了你也不会认同我的想法,但还是应该先谈。”

父亲:“偷窃是违法的,三千就够入刑了。你该庆幸我还不够严苛,不然你上个屁的学。”

还是谈得不欢而散。

不过从那天开始,‘我’的旧手机号就保持了二十四小时可接听的状态,每周都会联系父亲一到两次。具体到底是一次还是两次,取决于当周第一次联系时是大吵还是小吵,大吵就只联系一次,小吵便可以再联系一次。绝对不能联系三次,不利于双方的身心健康。

再过了一年多,‘我’毕业了,回到了故乡,看着父亲那苟延残喘的小饭馆,决定抢救它。

父亲:“凭你学的鸟语专业?”

‘我’的大学专业是某小语种,而自家小饭馆的客人从来就没有外国人——如果不是本地老住户,根本就不可能知道那破房子是个饭馆。

‘我’:“凭妈妈遗传给我的脸。”

‘我’的脸混娱乐圈肯定够格,不过现在才入门显得年龄偏大了,且我并不是真想当明星,而只是想聚集一些人气来捧自家饭馆的场。这便是‘我’愿意与声名狼藉的纪缘合作的理由。

我向季允和布巫赐解释:“我对娱乐圈其实没兴趣,但连我这么漠视娱乐圈的人都听说过经纪人纪缘的大名。他一个幕后工作者名气大得盖过很多明星,我觉得他很了不起、很有能力,一定能帮我实现愿望。”

季允:“他倒确实是很了不起、很有能力,不过,你有没有听说他近期的名声?”

我:“我并不想花太多时间在娱乐圈的事情上,我的主业是厨师,而纪缘说他有办法让我在很短的时间内聚集大量名声,这就足够了。”

季允:“但那名声可能很糟。”

我:“只要不违法、不违背我的道德观,我无所谓名声糟不糟。我本来就有偷窃、不孝、不团结同学等坏名声,也不差再加上哗众取宠什么的了。”

07295-网络的人形化

我:“至于我饭馆的那位大厨,他天天挨骂,还被妻子、儿子都抛弃过,也不在乎名声。”

季允:“你饭馆的大厨……那不就是你爸吗?”

我:“叫不出口。”从我的本心,还有我所用的这个傀儡的设定来说,都叫不出口。兑换系统应该也是考虑到了这一点才给我安排了这么个父子关系。

裴悦对此说:“作为演员,你真的很不专业。你看我叫曾家父母就很顺口。需要的时候叫曾科哥哥也可以接受。”

我又不是来当演员的。我怀疑如果不是我用了傀儡身份,那位大厨可能根本没有儿子可联系,那个家看起来就像是只生活了一人。虽然大厨解释说他以为儿子借着上大学离开之后便不会再回去了,但,只要还留有感情,又怎么会真的抹消所有生活痕迹呢?

季允:“父子之间……既然你愿意回去小饭馆,且愿意赌上自己的名声去让小饭馆兴旺,那你对你爸应该就没有过不去的心结吧?”

我:“是没什么过不去的,现在我跟大厨也能心平气和地聊聊某些菜的改进,但我就是更愿意叫他大厨。”

布巫赐:“很正常。我与我的亲戚也谈不上仇怨,但也几乎断了往来。部分人之间是会有气场不合的问题。”

季允:“你那不只是与亲戚断了往来,你是与正常人类社会脱节。你说你这作息,点个外卖都……好像不费劲。”

布巫赐:“我不觉得我的作息有问题,在附近人类活得最自我的时间段里,我都是清醒的;我的睡眠时间是在附近人类为了生计而戴面具当工具的区间里。”

季允:“说得就好像你已经脱离人类范畴了似的。”

布巫赐:“你可以将我看作是网络的人形化。”

裴悦在系统群中问我:“仅限于这个任务世界内,你能发挥出来的网络能力比起布巫赐来,高了多少?”

我:“你起码得等我看过布巫赐的能力展现后,才来向我索取这个答案吧?我估计我应该会强点,因为我还有与网络相关但可独立于网络的自保手段。也就是说,最极端的情况,布巫赐可能会被捕、被关押、被断网、被殴打,我则能安全脱身。”

我:“另行兑换一个傀儡身份后,我还能继续在这个任务世界里无负累地活动。”

裴悦:“这与我说的网络能力好像不是一个概念?”

我:“网络哪可能真的与现实完全脱节呢。”

第1803章

07296-以法律为准

布巫赐表示为了让对我的直播达到最佳效果,他需要花点时间给我定制一些装备,在准备好之前,可以先录播。

布巫赐:“录播对渠道技术的要求略低一些,我们可以先尝试将录好的视频投放到人们的手机上,并保证他们在看完之前删不掉、看完之后无法保存。”

季允:“这叫病毒,犯法的。”

我:“对,我们不要做违法的事情,我们的对手是人们的固有观念、是资本的刻意掌控,不是法律。”

布巫赐:“好吧,那就走常规途径,先拍广告。比如你们家饭馆的广告。”

我:“拍不是问题,问题是怎么播?”

布巫赐:“那是我的问题,你只用支付我广告宣传费,当然我也会支付你参演费。”

裴空:“只要你不知情,那么即使布巫赐犯法,你也可以脱身。”

布巫赐看着我们三张表达不赞同的脸,微叹了口气:“其实没有你们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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