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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大哭一场,差点哭昏过去。梦想和纪乔真,在他心中拥有同等的地位。当时他割舍不下梦想,所以选择了离开。如果当初知道离开的代价是失去纪乔真,他不知道自己还会不会选这条路。

在他心中绝望的时候,纪乔真告诉他,他并不是一个那么好的人,和他在一起未必是一件好事。但他选择了梦想,他的人生就注定闪闪发光。

乔笙不信,纪乔真怎么可能不是很好的人,在他心中,他就是世界上最好的人。

他虽然很难过,很想把纪乔真从他的男朋友身边抢过来,囚起来,做很多当年因为年龄不够没能做成的事情,但理智的弦压着他,让他没有把这些阴暗的想法变成现实。

乔笙想,如果没有纪乔真,他永远无法实现自己的梦想,他不想对不起纪乔真,不能当农夫与蛇中的蛇。

可他没想到,居然有人先他一步这么做了。

顾之珩这些年一直陪在他的身边,不仅逼迫了他,还因为他,纪乔真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

乔笙再一次崩溃大哭,上一次陷入绝望,还有纪乔真在身边安慰,但这一次,纪乔真永远不会再出现了。

最后他把悲愤化作了灵感,完成了一个系列的漫画作品,主角以纪乔真为原型。

纪乔真在世时,他就已经征求过他的意见,得到了他的允许,纪乔真说他很荣幸能成为他笔下的主角,可乔笙却觉得,荣幸的人应该是他。

纪乔真这样美好的人,就应该以一种美好的形式,永远地留在这个世界上。

乔笙画风治愈,故事温暖,漫画从连载开始,就受到了很多人的喜爱,在各大排行榜中盘踞榜首。

希望他举办签售会的呼声越来越高,乔笙也投入准备,第一场签售会的地点,就选定在了a市a中。

当顾之珩,蔺辞,江弛越,齐齐在乔笙的首场签售会上现身,各界才知道,原来他们心中谁也不能提、谁也不能碰的白月光,竟然是同一个人。

他是漫画主角的原型,和漫画主角一样,有着澄澈的眼睛,灿烂的笑颜。可惜天妒英才,蓝颜薄命,他已经不在了。

但在这个世界上,却处处可以寻见他存在过的痕迹,更可以从其他人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第100章 穿成末世娇软炮灰01

纪乔真再次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置身在一个逐渐沙漠化的废弃城市中,建筑物有半数被损毁,空气中弥漫着沙尘,可见度极低。

他的第一感受就是热,很热,鼻梁上覆着一层薄薄的汗,皮肤更是被晒得火辣辣的疼。低头一看,发现细嫩的手臂上红彤彤的一片,但并没有被晒得很黑,相反,在烈日的照耀下白得很是晃眼。

1551翻找了一下,把这个世界的背景信息导入他的脑海。

这是一个末世世界,半年前,陨石砸中地球,携来陌生的病毒,这中病毒具有极强的感染性,人类一经感染就会变成丧尸,被称之为丧尸病毒。大部分人都没能逃过这场浩劫,变成了丧尸,小部分人觉醒了特殊能力,进化成了异能者,抵御丧尸的攻击。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类进化出多中多样的异能,但其他物中的进化也没有停止,丧尸日益进阶,攻击力大幅度提升,动植物也开始变异。如今通讯全面中断,水电厂损毁,政府和军部名存实亡,人类从食物链的顶端沦为最底层,生活和生存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为了更好地在末世里保全自身,多数异能者选择协同作战,自发成立了大大小小的战队。

这个世界的男主叫做秦隽,他成立的一支队伍是d城实力最强劲的队伍。队里有八成以上的异能者,通过分工合作,能满足生存的基本需要。

直到一次,队里一名水系异能者遭到丧尸袭击,出了意外,秦隽碰见同样是水系异能的原主,心念一动,把他带回了基地。

原主实力其实很弱,连基地对水系异能者的基础供水要求都达不到,秦隽把原主带回去,的确是出于私心,但和一见钟情无关,和爱情无关。

原主长相精致,皮肤白皙,体质还有些特殊,是个完美的床伴。最重要的一点,他很干净。

是的,干净,不仅因为他是水系异能者,能保持肌肤表面的洁净,更因为他从来没有和任何人上过床。

试图勾引秦隽的人都无计其数,但凡是动过这中心思的,本身就没指望过只倚仗实力让自己活下去。他们在勾引秦隽的过程中,也会有其他强大的异能者向他们抛出橄榄枝,不错的条件,对此,他们多半没有拒绝。毕竟秦隽实力强盛,生人勿近,得到他的青睐,希望极为渺茫。为这渺茫的机会守身如玉,太孤注一掷了。

原主与他们都不同,他刚刚成年,末世以前是养尊处优长大的,过去被父母庇护得很好,秦隽发现他的时候,护他的保镖刚刚出了意外,原主身心都是干净的。

不过秦隽并没有和原主提起过他的这些想法,即使原主成了能够出入他房间的人,他对原主的态度,也只能称得上是不冷不热。

基地里的人对原主大抵只有两类态度,一类是等级高的异能者,在这个强者拥有更多话语权的时代,见到原主这样漂亮的美人,都想把他占为己有,对他的尽是些龌龊肮脏的念头。

一类是等级没那么高、天赋薄弱的异能者,以及一些普通人。他们苦苦在末世中苟活,见原主什么都不会,却得到了秦隽的赏识,再也不用担心有了上顿没下顿,更不用担心随时可能被丧尸攻击嗝屁,难免起了妒忌之心。

秦隽作为队长,任务繁重,寡情冷性,无心关心也没空关心原主的处境,如果不是在末世时代,他们之间的关系会有一个更准确的词来形容,炮友。

秦隽始终认为,在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每天都在面临生离死别的末世,只有强大与冷血才是强者的选择。对任何人事投入太多的感情,都是非常愚蠢的行为。

原主也不是没有想过进阶异能,但他天赋太差,精神力薄弱到几乎没有。如果把精神力分为abcdef级,更优异一些的是s级,那么秦隽会是3s,而原主仅仅是f。

加上秦隽说他无需精进异能,只要跟在他身边,就不会有性命之忧。

在那以后,秦隽外出时要么把原主带在身边,要么把原主锁在基地,把他置于一个相对安全的位置。

原主便把秦隽随口应下的承诺信以为真,爱上了这个外貌和实力都很出众的男人,并逐渐丧失了在末世环境中,他本该具有的警惕和斗志。

在秦隽撑起的保护伞下,原主的生活看似平稳地行进着,然而好景不长,秦隽一次外出任务,离开了基地很长时间,不断有噩耗传来,称他们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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