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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日踏青,夏日赏荷,秋日采枫,冬天看雪,每天都能找到法子消磨时间,你又不缺银子,想找乐子还找不到么?”

章府送的补偿已经到了,也能看出他们的诚心,除了一部分现银,还有两个小铺子和田产,会有源源不断的收益,不夸张的说,王凝香也算个小富婆,根本不用为了下半辈子的生计发愁。

但是用章府的银子,王凝香膈应,所以一直都只花自己赚的钱。

说起这个,杜珍娘提议,“你一直都说想去育婴堂看看,等你身子养好了,咱们就去看看?”育婴堂养的都是没有爹娘,或者身带残缺被人丢弃的孩子,全靠着朝廷拨银子和富户偶尔捐的善款维持,之前宗令让王凝香收补偿时就说,不想要这个银子也可以捐给育婴堂,王凝香一直牢牢记着,真的打算带给育婴堂。

杜珍娘想着,只要有事情干,成天忙活,王凝香的注意力慢慢就转移,也就不会成天拘束于失败的亲事了。

“好,等我养好一点我们就去。”听到育婴堂,王凝香又来了精神,默念着,想要自己的身体能够尽快恢复。只是她身体底子虚,痊愈的速度比世孙慢多了。

世孙养了五天,又是活蹦乱跳的一个人,去宗学上学。

见到他来了,沈知澜连忙悄悄的递了字条过来。

绕了好大一圈世孙才拿到字条,他还有几分新奇,悄悄拆开,正面写着,身体好了么?

反面写着,过几天恒王世孙邀请一起去百珍园,去嘛?

世孙认真的在正面回答,好透了才来上学的,翻了一面写,大家都去么?

沈知澜接到回复,正面答,身体好了,以后也要注意。反面写,是啊,大家都想去百珍园见识见识,机会难得。

机会确实难得,不是谁都有面子敲开百珍园大门的,世孙有些落寞的想,像他,就不可能带着这么多人去百珍园。

但是集体行动,他肯定是跟着去的。

所以几日后休假,所有新生班的孩子都聚集在百珍园门口,等着恒王世孙带头进去。

百珍园修建在皇城旁边,本来就是供王公大臣欣赏珍兽的园子,里面不仅养着本国珍兽,还有许多异国进贡的贡品,如果想看到全国的珍兽,肯定要到这个地方来。

一众小学生们叽叽喳喳的守在外围,听着里面偶然传来的动物叫声,兴奋的难以自控。

“世孙到了!”

小学生们一声喊,世孙条件反射的回头,想要应声,结果发现大家喊的是恒王世孙。他的嘴唇动了动,最终还是垂下头。

恒王世孙到了,他今年已经十二岁,初初有些少年模样,摇晃着手里的锦绣折扇,笑吟吟的说:“大伙儿都到了?怎么不进去呢?”

这不是明知故问呢?他们当然是进不去,才在外面等着。

恒王世孙故作不知,又笑了笑,“走罢,我带着大伙儿进去。”

他第一个领头,负责看守的护卫见到是他,恭敬的行礼问安,然后打开大门。

神秘的百珍园,终于对他们敞开了大门。

沈潭兴奋握住了沈知澜的两手,他在书上看过很多关于珍兽的描述和图案,这才是第一回 看到实物。

“呜呜呜……”一阵清越的鸟鸣传了过来,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他们把视线一转过去,登时就被眼前的美景镇住了。

一只青蓝色的孔雀正在引颈高歌,发出悦耳的鸣叫,抬起纤细的脚,优雅的来回走动,似乎整块草地,都是她的秀场。

“听说孔雀开屏,更好看呢!”恒王世孙拍掌,他的随从里出来一个人,挥舞着一大块五彩斑斓的丝绸,引的孔雀立刻展开

自己的尾羽,还抖动起来。每一尾羽毛上,都带着漂亮的椭圆形花纹,光线折射后,带着梦幻一般的色彩。

“哇,好漂亮啊……”小学鸡们哪儿见过这样的阵仗,纷纷叫嚷起来,把恒王世孙簇拥在中央,纷纷奉承起来。

恒王世孙适时说,“慢慢来,后面还有更好看的。”不经意间,就成了人群的中心。

接下来又带着他们看了雪白的仙鹤,昂首挺胸的梅花鹿,还有一座小山高的大象,把大伙儿吓的够呛,恒王世孙哈哈大笑。

第49章

一路逛一路瞧,看到了许多新奇动物,让众人大呼过瘾。

逛着逛着,到了一处宽阔的马场,马场上有几匹膘肥体壮还长腿的白马,正悠闲的吃着草料,偶尔的跳跃间,长长的鬃毛甩出漂亮的弧度。

谁能不喜欢这种健壮又高挑的骏马呢?就跟现代人会喜欢跑车一样,优美的线条感和设计,已经足够吸引人的视线。

骏马也是一样,来自大自然最杰出的造物,最优美的线条,光是往那里一站,就是最美的风景。

沈潭痴痴的望着那些骏马,欣赏打量着骏马的鬃毛,脊背和马蹄,过了一会儿才问:“这是什么品种的马啊,我怎么没见过?”

恒王世孙一挥手,自然有手下去找巡逻的侍卫发问,手下问过回来说:“听说是百珍园刚刚配出来的良种马,结合了本地马的耐力和外域马的速度,特别的健壮哩。”

原来是新品种,怪不得长的这么好看,众人盯着新品种的马匹,露出羡慕的眼神。

“等等,我要去试骑,谁跟着我一起去?”恒王世孙眼睛一转,立刻提议道。

“我我我,我想去!”一众小学生立刻激动的举手,踊跃参与。

恒王世孙从里头挑了两个人,又专门转过来,对着茂王世孙说:“葵哥儿,你要不要去啊?”

世孙往前站了站,“我还不会骑马,就不参与了,你们去罢。”

“好,那我们先去试试这新品种的骏马,到底能有多快!”恒王世孙意气风发,朝着马场走去。

沈知澜低声跟沈潭聊天,“想当年刚立国的时候,我们跟录马族打仗,本来都已经赶到录马族的老巢了,眼看就要全歼,录马族硬是靠着马背上的功夫,逃出生天,真是把人气的够呛。”

“打那儿之后,每朝每代都在想法子改良马种,想要有天能够一展威风。”

“我瞧着这些马已经够好了,还有更好的马啊……”沈潭道,实在难以相信。

这时,世孙接话,“听说异域的良马,膘肥体壮能够日行千里,曾经有过晚上起兵,到清晨奔行五百里的记录。”

沈潭倒吸一口冷气,五百里!那跟千里马相差也不远,怪不得录马族能够逃出生天呢。

实在敌军装备太出众。

“我要是哪天能够培育出日行千里的良马就好了,就不用担心跑不过别人。”沈潭低头喃喃自语,恍惚中又觉得自己失言,竟然说出这么没出息的话来。

养马,这些都是贫民才愿意干的活儿,他们怎么能够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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