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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宣传的那样值得怀念,高中生很苦,早七晚十一,一周只有周末下午休息半天,睡眠不足,压力又大,再好的底子也被摧残得憔悴。
再加上她对打扮自己没多大的概念,成日校服马尾辫,五官没有完全长开,还带着点婴儿肥,远不如长开后的大五官漂亮。
刚洗漱完,手机铃声响起,颜沐接通,叶清瑶语气做作,“呦,这才十点半就醒了,昨晚没和你老公那个那个啊?”
“……”
颜沐摸了摸鼻子,轻咳了声:“我们什么也没做,纯睡觉。”
叶清瑶啧了声:“没意思,我还以为你会好奇心战胜羞耻心,扒光陆延城强上呢。”
“……”
她是这样的人吗?颜沐没接这话,“你还在北城吗?一起吃午饭吧。”
“行,十二点在银泰见吧。”
“嗯。”
前段时间,叶清瑶在医院陪了颜沐几天,见颜沐没什么大碍,而且陆延城在那儿,就去忙工作了。
工作性质缘故,叶清瑶成天到处飞,这次在北城待三天,马上又要飞去国外。
两人约在商场里的一家徽菜馆,颜沐到的时候,叶清瑶正在看助理发来的视频,余光瞥到一抹白色身影,她手指一顿,抬起头。
颜沐见她盯着自己,摸了摸头发,“怎么了?”
叶清瑶眉梢挑的老高,“你这是从哪儿翻的衣服?”
学生气很浓的穿搭,白色衬衫搭配浅蓝色牛仔裤,修饰纤长笔直的细腿,看着乖巧清爽,活脱脱一个高中生。
配上不谙世事的眼神,说她是十七岁也有大把的人相信。
“不好看吗?”颜沐鼓着腮帮。
“好看是好看,你这张脸披着麻袋都好看,只是,”叶清瑶顿了顿,啧了声,“你这看着跟高中生似的,显得咱们俩不像同龄人,像小姨带着外甥女出门吃饭。”
颜沐:“……哪有那么夸张。”
她的衣帽间里大部分是轻熟风的类型,颜沐看着不怎么适应,找了半天才翻出一件她十八岁时爱穿的衣服。
还是白衬衫和牛仔裤最自在。
两人初中认识的,颜沐记忆里的最后一个人就是叶清瑶,醒来后除了给爸爸妈妈打电话,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她。
七年后,她们仍是最好的朋友,颜沐的手机在车祸中撞坏了,新手机到手,她登录微信,看到叶清瑶是她的置顶,立刻给她拨了个电话。
可以说,颜沐对这七年发生的事,大都是从叶清瑶的口中得知的。
闲聊了些有的没的,叶清瑶切入正题:“我昨晚问你第一眼看到陆延城到底什么感觉啊,有没有心动?”
颜沐正想问这个,放下筷子,表情严肃:“清瑶,你确定我爱他?”
第4章 水蜜桃
“我百分之百确定,你颜沐,爱!陆!延!城!”叶清瑶断言。
“是我亲口说的吗?”
“你这七年性子变了挺多的,倒也没有直接说爱不爱,不过咱们俩认识这么多年,你动没动心我最清楚——”为了论证“颜沐爱陆延城”这一观点,叶清瑶举了几个例子。
“上次,我们一起逛商场,你看到一件大衣特别适合陆延城,就用你读研兼职翻译和实习赚的钱给他买了,六位数呢,你把刚拿的奖学金都贴进去了,我劝你为男人花钱倒霉十辈子你也不听我的!”
“上上次,陆延城早上八点的机票到北城,你六点起床去机场接他,你居然为了接他早起!你平时没课都要睡到中午的!”
“最离谱的是什么你知道吗,你居然想着亲手给他做饭,我们俩认识这么多年,你进过厨房吗?你居然为了一个男人进厨房!洗手作羹汤!”
越说叶清瑶越酸,颜小沐就是重色轻友的色胚!!她气哼哼地瞪着颜沐:“这些还不能说明你爱他吗?”
“……”颜沐凌乱了,“我这么恋爱脑吗?”
叶清瑶还算理智,“倒也不是恋爱脑,陆延城对你也挺好的。”
这是真的。
这段时间的相处,颜沐感觉得到陆延城对她不错,所以她才会更加疑惑——
她为什么没有对他产生浓烈的爱意?
“你在感情方面慢热,你们俩结婚三年,这半年才开始你侬我侬的,等相处一段时间,你就会重新爱上他了。”叶清瑶分析道。
颜沐似信非信地点点头,旋即疑惑地问:“可是我现在不爱他,怎么办?”
叶清瑶托着腮,“你现在对他什么感觉?”
“嗯......”在叶清瑶面前,颜沐实话实说,“其他的还好,就是我有点怕他。”
叶清瑶理解颜沐的想法。
论谁一睁眼看到一个陌生男人,哪怕知道是自己的丈夫,也不能迅速放下心防。
信任感是要在朝夕相处中建立的,在颜沐的记忆里并没有陆延城的身影,更何况他心理年龄上比她大十岁,而且身居高位,陆延城给人的压迫感很强,叶清瑶每次见都挺怕他的,不敢直视他的眼睛。
“你千万不能让他知道你现在不仅不爱他还怕他,”叶清瑶有过几任前男友,比母单直接步入婚姻的颜沐感情经历更丰富,给她出主意,“站在陆延城的角度看,该多伤心啊。”
伤心?
颜沐下意识想象陆延城伤心的模样,太格格不入了,她潜意识里觉得还是不懂七情六欲的陆延城更像陆延城。
“我该怎么做?”颜沐信任地看着叶清瑶。
叶清瑶蹙眉思考片刻,打了个响指,“有了。”
颜沐抬眸看她,“什么?”
“你就假装还爱他嘛,反正他这么帅对你又好,你失忆前都能爱上他失忆后肯定也能爱上,”叶清瑶觉得自己真是大聪明,认真地劝道,“你千万不能因为怕他就躲他冷暴力他,感情是会消耗完的,等你恢复记忆,二十五岁的颜沐会跟你拼命的。”
“你不能趁着她失忆,就把她爱的人赶走了!”
“……”
颜沐觉得这话怪怪的,但话糙理不糙,站在陆延城的角度看,妻子失忆后忘了自己,还怕他躲着他,论谁都得郁闷。
他对她很好,她也不是没良心的人,打定主意,吃完饭,颜沐决定给陆延城买个礼物。
昨天他送她手表,她得买点什么回礼。
于是吃完饭逛商场的时候,在叶清瑶的陪同下,颜沐走进一家男装店,绕了一圈,最后挑了一枚烟灰色的领带夹。
他经常穿正装,打领带,领带夹应该很实用。
付款的时候,颜沐一阵肉疼,大概是她富的不够久,很难接受花一万多买一枚领带夹。
颜沐很有钱。
颜家那边每个月给她三十万的生活费,但据叶清瑶所说,她很少会动颜家给的钱,要么刷陆延城给她的黑卡,要么用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