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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他去了白石镇。

同样的季节,差不多的时间段,相似的场景,不同的是人的心境。

林稚音搂着从樾的腰,镇上的人看到他们纷纷打趣,说小年轻感情真好,有些长辈知道他们明天就要去上大学,还给了红包,祝他们学业有成,前途光明,长长久久。

白石镇是从樾的家乡,却也好像成了林稚音的。

隔天,林稚音和从樾在周黎和唐潇潇的送别下,坐上了前往江城的动车。他们出发得早,抵达江城时是正午,在机场把行李寄存后,林稚音就带着从樾去赴林晟的约。

这顿饭是父亲的践行饭。

林晟虽然对从樾还是没什么好脸色,但说的话已经不那么夹枪带棒的了。他知道,林稚音去了大学,千里之外,有什么事,他这座老靠山帮不了,只能让小靠山多多照顾。

这本来是女儿婚礼才该有的交接仪式,没想到提前到了她的十八岁。

和林晟吃完饭,林稚音和从樾便赶赴下一场饭局——陶芯、胡玉瑾还有卢成宇几个今天都在江城。

他们开学的时间差不多,都来了江城搭乘飞机出发,之前陶芯就在小群里发了消息,攒了个局,约他们在江城见一面,在上大学之前最后再聚一次。

聚会地点在市里的一家餐厅,林稚音和从樾是最后到的,卢成宇囔囔着要罚他们,但也知道这对小情侣的酒量都不怎么样,且今天还要坐飞机,只让他们浅酌一杯饮料意思意思。

几个人说了说毕业后的这段时间都干了什么,又聊到了高中时候的趣事,还回忆起了他们几个第一次一起吃饭时鸡飞狗跳的场景。

胡玉瑾笑道:“那时候陶芯和从樾差点儿没把桌子掀了。”

陶芯哼哼:“谁让他那个时候见色忘义,还不承认。”

“喂,陶芯,讲道理,我那时候可没对林稚音别有所图,纯粹是关心新同学。”从樾为自己辩驳道。

陶芯:“你看,他到现在都嘴硬不承认。”

从樾:“我说的是实话!”

眼看旧事又要重演,卢成宇和胡玉瑾忙和以前一样从中调和。林稚音在一旁看着熟悉的情景,一时恍惚,觉得他们才刚认识,怎么就要各奔东西了?

不仅她有这个感触,其他人也觉时光飞逝。

一切恍如昨日,却已是往日不可追。

陶芯忽然嚎啕大哭:“怎么就毕业了呢?”

“我真的好不想和你们分开啊。”

“我们以后一定要常联系,不能走散了。”

“呜呜呜。”

陶芯哭得走心,其他人被触动,相视一眼,也跟着伤感了起来。

最后还是余扬过来,把哭得抽抽的陶芯带走,没了“领哭人”,这场小聚才没以所有人抱头痛哭收尾。

从樾和林稚音的航班是傍晚的,他们没办法多留,得提前去值机。

和胡玉瑾还有卢成宇分开后,从樾拉着林稚音的手上了机场大巴,坐在最后一排,一如他们曾经在平湖搭乘公交时那样。

落座后,从樾见林稚音眼睛红红的,在心里叹了一口气,嘀咕道:昨天好不容易哄好的,又被陶芯整emo了。

他拿出兜里的耳机,塞了一个到林稚音耳朵里,自己也塞一个:“这里过去机场要20分钟,听听歌。”

从樾点了下手机,打算用音乐转移林稚音的注意力。

听到耳机里熟悉的“let it be me”,一些不太遥远的回忆被唤起,林稚音回过头看向从樾,问:“你很喜欢这首歌吗?”

音乐是随机播放的,从樾回道:“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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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行?”林稚音说:“那次在公交车上你是开了单曲循环吧?我一路上听的都是这首歌。”

从樾记起了这茬,顿时乐了:“我那时候想和你表白,就让你听这首歌,没想到一连听了好几遍你都没懂我的意思,急死我了。”

“林稚音,你怎么这么不开窍!”

从樾好意思说她不开窍?

林稚音据理力争:“你就给我听这个歌,我怎么能明白你的意思?”

“let it be me,让我爱着你,歌词多直白啊。”

“你也知道是歌词,这话又不是你亲口和我说的,我哪里能知道你是在和我表白!”

“let it be me。”

“嗯?”

“let it be me。”

从樾的这句话和耳机里的音乐奇妙地重合在了一起,弥补了上一回的缺憾,是少年庄重正式的告白。

林稚音看他认真的神情,心潮澎湃,眼圈一热,更红了。她微微一哽,说道:“从樾,我也想到你的眼睛里。”

从樾立刻会意,心神一荡,忍不住凑过去亲了下她的额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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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落日熔金,霞光万丈。

夕阳的余晖斜照进车厢,落在少年少女深情对望的眼眸中,映出了一个明媚、盎然的春天。

大巴上的广播提醒机场即将到站,请车上乘客做好准备。

新的起点就在前方,未知的旅程即将开启。

下了车,从樾拉着林稚音的手向航站楼奔去,一边跑一边回头大声地喊她的名字,神采飞扬道:“林稚音,我们‘私奔’去吧!”

林稚音跟在从樾的身后,和他一起奋力地向前奔跑,快乐地回应道:“好啊,从樾,我们‘私奔’去。”

到天之涯,到地之角,到青春永不消逝的地方。

到恋人的眼睛里,过一个永恒的春天。



作者有话说:

后记

写完了。

敲完最后一个字,眼眶微微湿润。

或许是终于写完了的如释重负,或许是遥远的歌声传到了我的耳畔,又或许是不舍。

写这个故事的过程中,感动了很多次,其实我写作很怕出现这种情况,因为担心不过是一场自我感动。事实证明,确实是这样(苦笑)。

很早之前我就和自己说,写十分喜欢的故事就好,不要写十二分喜欢的故事,因为越喜欢的故事,越不能平常心去看待,得失心会越重。如果太喜欢一个故事,但是写出来并没多少人喜欢,对我的打击会比写作上的质疑更大。

我会反复地去想,是不是我的审美有问题,我是不是跟不上潮流了,我的萌点是不是很奇怪?这会让我非常内耗,在故事结束后很长一段时间都不能释怀,怀疑这个故事是不是被我写砸了,甚至在很久很久以后想起来都觉得是个遗憾。

因为不喜欢这种状态,所以我会尽量避免,可是有的故事要冒头真是拿它没办法。

写蝴蝶小狗之前,我写了好几个故事的开头,心绪浮躁,都很难进行下去。后来想着春天到了,干脆讲个应景的小故事吧,就动笔了。

一开始只是想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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