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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眉梢一扬,冷厉的单眼皮在调情时别有一番风流, 显出十分的浮浪不羁, “那要怎么样才算?”

他拉着她的手,以引诱之姿往下带。

周念摸到烫手山芋,本能想要缩回手,却被他一把紧紧按在原处。

丘陵平地起,她却连看一眼的勇气都没有。

周念微别开眼:“我们能不能先说正事。”

“那你说你的正事。”他的声音哑了几度,“说完,我就要忙我的正事了。”

“……”

他真是个没有节制的狗男人。

她说的正事和他说的正事,就不是一!码!事!!!

在场面还没完全失控前,周念抓紧说:“我陪你去做人格整合,然后你还是回京佛去,该进组就进组,该跑行程就跑行程。”

“好。”

“而且。”周念又说,“再过两个月,我休学也要结束,也要回去读书了。”

“……”

“我们都要变成更好的人。”

鹤遂搂着她,轻松地转个圈将她放倒在柔软被面,看向她的目光变得无比缱绻温柔。

她是那个,从头到尾都希望他变得更好的乖女孩。

也是唯一一个只会坚定选择他的人。

他垂眼,吻下去,特别温柔地亲了亲周念的眼角:“念念,只有你会因为我是我而爱我。”

周念躺在他身躯之下,被独属于他的清冽气息包围,有点没听懂他的话。

“什么意思?”

鹤遂盯着她,唇角的弧度在加深。他喜欢摸她腰间的皮肤,觉得那里软嫩适手,他捏玩着,漫不经心地说:“生雅娇需要一个可以让她随时炫耀的明星哥哥,满足那点小女生的虚荣感,郁成乃至那些人需要的是一个配合的影帝,只要能按照要求拍戏跑行程就行,当一个能完成任务的漂亮皮囊即可。而你不一样,你只会因为我是我而爱我,换成其他另外一个人都不行。”

周念吸吸鼻子:“你抬手。”

“嗯?”

“你抬手嘛。”她催促。

鹤遂把手抬起来。

周念坐起来,握住男人腕骨精致的手腕,让他掌心朝上,她开始一笔一划地在他手掌心里写字。

鹤遂就那么看着她,看她垂着长长的睫毛,脸庞白皙乖巧,写字的时候他特别专注灵动,就和她画画时是一个模样。

周念写好一个字。

他就念出来:“周……”

写好第二个字。

他接着念:“念……”

周念一共在他掌心里写了七个字,一笔一划偕同她的眸底微光,全是认真。

组合起来就是——

周念只喜欢鹤遂。

第117章 病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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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遂要在二天后离开小镇,回京佛,参加生雅娇的订婚宴,同时重新投身到演艺工作中。

恰逢离开的前两天是宋敏桃和宋平安的忌日,周念陪着鹤遂,在一个深夜去看她们母女俩。

白天时,周念一人出门到丧葬店买了些纸衣纸元宝(不焚烧,只摆放)。

还买了那种可以亮几十个小时的电子红蜡烛。

13年的那场山火后,当地采取禁火措施,包括一切冥币纸钱的焚烧。

周念还买了些时令水果。

值得一说的是,出门过后周念注意到不少人热情地和她打招呼,包括当初对她极尽冷嘲热讽的人。

那些看向她的目光里,有艳羡,有嫉妒。

年纪轻轻,22岁,就成为当今顶流的女朋友。

顶流甚至不惜一夜掉粉几l十万也要公开,换谁能不羡慕?

他们却没想过,在很久的从前,在周念早就因为极高的画画天赋出名时,鹤遂还是一条人人喊打的疯狗。

小镇上所有人都对他敬而远之。

周念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对他抛出善意橄榄枝的人。

所以,不论周念现在有着怎样让人歆羡的境遇,那都是她值得的。

小镇上逝去的人都埋在郊外山间。

一个土山包里住着一个亡灵,条件好点的会买棺材立碑,次点的直接埋骨灰盒再插一块手写的木牌子就算了事。

走在漆黑的山林间,鹤遂把周念的手拉得很紧,另一只手里提着东西:“怕不怕?”

周念温吞道:“你拉着我的话,我就不怕。”

月色之下。

男人回头望她,眸色漆黑深绻,淌进几l滴月光让他脸庞看上去那么清俊温柔,“我会一直拉着你。”

“好。”她抿唇一笑。

找到宋敏桃和宋平安的坟。

两人停留在石碑前,看着上面有些褪色的照片,照片上的女人姿容艳绝,笑容却格外平易近人。

旁边的宋平安则用一张四月龄的照片,那是她唯一一张照片,照片上的她并没有露出粘连手指,看上去和正常婴儿无异。

鹤遂蹲下身,把东西相继拿出来摆在两座碑前。

纸衣,纸元宝,红蜡烛。

电子蜡烛的红光照着男人阴郁的脸,他伸手轻轻抚着墓碑一角:“妈,妹妹,我现在很好,你们都不要担心。我遇到了一个很爱的姑娘,妈你认识她的,她叫周念……这么多年过去,在我身边的还是她,我也只喜欢她。”

见到这场景,周念有些伤感,眼角也跟着红了。

鹤遂垂眼,眼睫间泻出悲凉:“以前是我不好,从来都没有回来看过你们,以后不会了,每年我都会回来看你们,你们在那边要好好的……一定要,要多来我的梦里面看看我。”

周念站在他身边,控制住想哭的冲动,认真开口:“阿姨,小平安,你们放心,我一定会好好照顾鹤遂的。”

我会一直陪着他。

永远和他在一起。

-

回家时已经是深夜十二点。

线面已经在院子里的小棚里熟睡,棚是鹤遂白天花了六个小时搭的,用砖,木板,铁皮,相当的熟稔有余。

看来早年在装修师傅那里学的手艺还没丢。

白天时是红火烈日的天气。

鹤遂穿着件最寻常不过的老头背心,就是那种白色的坎肩背心,但偏偏叫人挪不开眼——极致的冷白皮,优越的头肩比,肩膀很宽,脱衣显瘦的身形让他看上去结实又不过分魁梧。

转念一想,他这样的身材和脸,就算套块破布也是好看的。

他拿着个瓦刀,慢条斯理地抹着水泥。

周念站在旁边看他忙活,突然就想到一个问题。

“鹤遂。”她叫他。

“嗯?”

周念手里捧着给他倒的冰水,问:“我那天看到你发的公开微博。”

鹤遂手上动作没停:“嗯哼。”

周念好奇地问:“你有艾特我的微博,你怎么知道那个就是我的微博,我记得我从来没有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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