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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医术以为是蛊,但是医者不能真的当成蛊去治,你要去发现所谓的蛊到底是什么疾病,才能对症下药。”
徒弟连连点头:“是师父,徒儿记住了。”
【伴随着民族融合,在不同文化的碰撞中,开始有了“蛊”和“养蛊人”的说法。
更为落后的地方,往往是被认为有“蛊”的一方,甚至被认为的地方自己都认为是如此。】
起初,因为巫术与中原政权,蛊毒故事发生在北方。随着文化经济中心的南移,蛊毒的故事也开始南移。
隋朝以前,蛊毒都是在北方黄河流域出现。唐宋以后,蛊毒从长江流域蔓延到福建、两广、云贵川等地,尤其是江西、浙江一带;
到明清时期,蛊毒的传说主要见于深山僻壤。
这其中,伴随着文化的碰撞与经济开发。
比如北方人南迁时,不可避免的与南方人产生矛盾碰撞,同时不适应当地环境,感染南方的血吸虫病、疟疾等对于北方人来说很陌生的传染病时,北方人会怀疑自己被善用巫术和毒物的南方“养蛊人”下蛊了。
即使长期居住让北方人会渐渐认清“蛊毒”的真相,但是并不会承认自己的误解。
所谓“造谣一句话,辟谣跑断腿”,在古代经常存在。
只有在经济文化发达之后,污名化才会被渐渐洗脱。
比如广州,曾经被认为是“岭南多瘴气”的地方,是有“蛊”的地方,后来因为对外海上贸易繁华,成为了著名的外贸城市,还有谁会说它有巫蛊瘴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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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云南大理,当地人闻言一番冷笑。
“大唐时期,我们这里还是南诏国,从未听说什么蛊毒蛊虫。反倒是如今,被并入中原设置大理府后,中原人就开始造谣说我们‘蓄蛊’,什么虫子都说是我们的蛊虫,既然这么害怕,那还过来做什么!”
在没有与中原文明发生碰撞之前,云南一直自成一体。
唐朝时是南诏国,南宋时是大理国,都没有过“蓄蛊”的史料。到云南被并入中原,在大明时期改为大理府,就开始有了“蓄蛊”的污名,中原人对当地人畏惧如虎,仿佛是个人都会养蛊要害中原人。
【最可怕的是,其实在双方的交流中,有些有识之士并非没有发现巫蛊之说的荒谬,但是依然选择了附和,选择了污名化。】不仅仅是经常接触所谓“中蛊”的大夫能发现“蛊毒”的真相就是一种疾病,不少文人也发现了,并且在自己的著作中写出自己的看法,同样认为“蛊毒”是疾病,是人们对疾病和未知事物的惧怕,但是很可惜,这些观点并没有得到伸张。
被传“养蛊”的地方,只能靠经济发达、与外界文化融合后,才能随着时代的发展摆脱污名。
【就如同“打旱骨桩”一样,“旱魃”总被选定为弱势群体。“蛊女”“养蛊人”同样选择的是弱势群体。】
寡妇,孤女,孤僻的老婆婆,病歪歪的独身男人,这些都是被指认是“养蛊人”的主要社会人士。
明朝的苗寨里,一位正值婚嫁期的少女突然泪流满面。
她的父亲早逝,母亲成了寡妇,带着自己靠着上山采药卖药为生,没想到却被寨子里的人说她母亲是“蛊婆”,各种排斥,村里的小孩要么欺负她,要么畏惧她躲得远远的。
本以为长大后会好很多,可是长大后,因为她母亲是“蛊婆”,没有人家愿意娶她,让母亲暗自垂泪,总觉得是自己拖累了女儿。
可是少女知道,母亲根本不是什么“蛊婆”,知道些药性也是因为常年卖药,跟药铺子合作认识的。
“我娘若是蛊婆,那些背后说我们坏话的,一个也不会放过!”
少女擦擦眼泪,恨恨道。
尽管天幕为她母亲平冤了,她哭出了多年来受的委屈,可是母亲受过的委屈,又怎么可能因为一两句话就能抹平?
“阿娘,我们搬走吧!搬去一个大家不认识我们的地方!”少女对着母亲提议道。
母亲却摇摇头:“到了异地,我们是外乡人,还是被欺负的那个,别人听到我们的口音就会知道我们是南方人,会怀疑我们孤儿寡母逃到外地是不是蛊婆。”
少女犹豫了:“那可怎么办?”
“既然说我们是蛊婆,会放蛊,为什么不能会治蛊?”经历了半辈子心酸的母亲坚韧而睿智,她有条不紊说出自己的打算,“天幕也说了,以前的巫是地位崇高的,如果我们有这些能力,也可以摆脱如今的困境。”
少女:“可是我们不会治蛊啊?”
“天幕特意讲这么多蛊毒,不会是白讲的。”母亲很有信心地说道,“娘猜,后面就会讲蛊怎么治疗。”
少女狠狠点头:“好!我们看天幕,好好研究怎么治!”
【到后来,民间的“蛊”如同宫廷中的“巫蛊之祸”一样,也成为了对付敌人的一种阴谋手段。】
唐朝时期,诸暨一位卸任的县尉包某,去一位熟识的富豪家中做客,做客后,包某怀孕的妻子第二天在家中突然得病。
包某怀疑富豪给妻子下蛊,带着妻子去富豪家中闹事,结果打闹自重发生冲撞,导致妻子死亡,一尸两命。
包某悲愤之下,抬着妻子的尸体,去衙门告状。
“大人,我的夫人死的好惨啊!”
当时负责的官员是观察使李逊:“她是怎么死的?”
包某开口直指曾经的富豪朋友:“她定然是被我那无良友人下蛊害死的!”
李逊问道:“你有什么证据?”
包某说出前日去富豪家中吃饭,妻子回去就生病,加上当地有下蛊的传说,他一口咬定:“大家都说他会下蛊,肯定是他下的蛊!”
富豪委屈地解释:“大人,我家从来没下过什么蛊,连见都不曾见过!”
李逊再次追问时,包某给出新的证据:“是我妻子晚上托梦告诉我的,就是被他下蛊害死的!”
“这是勒索!”李逊却看出其中的种种不合理之处,“你既然担心你的妻子,为何要带着病妻出门而不是先给她请大夫?为何又要当着她的面打架?为何不先妥当安置你即将临盆的妻子?”
包某开始叫屈:“大人,我家一尸两命,你竟然怀疑我!”
“你夫人一尸两命,但是你还可以再娶不是吗?”李逊看着包某眼神闪烁,看出了这人的不对劲,“你夫人一尸两命,你不给她下葬,把人的尸体抬到外面任人旁观,这就是你的爱妻爱子?”
最后,因为包某证据不足,李逊给双方轻微处罚,包某的妻兄不服,当朝喊冤,被李逊杖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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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年,官员孟简接替李逊的官职,一上任,包某再次喊冤,孟简再次重审此案。
“有何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