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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该撒谎,姐姐,对不起。”
“这有什么的,善意的谎言是必须的。”
“真的吗?”
“嗯。”
如果是其他人,黎雨臻还要担心对方会学坏,可黎思星……她就希望对方学坏一点,过于善良,反而是对自己的枷锁。
“太好了。”黎思星之前最怕姐姐生气,不搭理她了,如今得到鼓励,整个人满血复活。
黎雨臻顺势摸了摸她的头:“至于谢以彬,你放心的交给我来解决。”
“好。”
黎思星对自家姐姐有一股盲目的信任,不管她说什么,都听话点头。
正好站在医务室门口,听完全过程的谢以彬:“???”不、不用如此认真叭。
26. 第二十六章 我是豪门假千金【七】……
谢以彬本身并没有坏心思, 只是性格活泼,手又贱,喜欢招猫逗狗, 上课也闲不住,总想找点儿事情做才舒服。
隔着一层薄薄的木质门, 听着小姑娘委屈的抱怨。
他即有点心虚,又有点不屑。
都多大的人了, 竟然还学着小学生告状?幼稚。罢了, 他大人有大量, 就不和小屁孩计较了。
谢以彬自觉心态成熟, 却没想到他也是小屁孩一个。
医务室内, 黎雨臻拿起一次性的纸杯,倒了一杯温水递给少女, 眉头微拧,陷入沉思……果然, 谢以彬的名字,她好像在哪里听过。
在脑海中翻阅起系统给的剧情, 过滤掉一堆没用的狗血纠葛后, 黎雨臻终于在某个角落里找到和谢以彬有关的东西。
谢家的大儿子,未来的中二病霸总,剧情里的反派男五号——男二、男三、男四都是自家哥哥。
第一次见到女主时, 就对女主冷嘲热讽, 骂她倒贴怪, 脑子有病。
女主一向懦弱,被骂也不反驳。
原主却受不了这委屈,直接就和谢以彬杠上了,一来二去, 两个人有了几分交情,后面女主和原主发生车祸,被谢以彬救了,才正式成为朋友。
等摸透了后,才发现谢以彬竟然是男主大学时交往的白富美女友的表哥。
他心中鄙视男主,一个凤凰男,既想白吃资源,还想让女人崇拜他,当个说一不二的皇帝……当女方达不到要求时,就道德绑架,说女方不够爱他。
谢以彬的表妹就是这样被PUA的,被渣男踹掉后,心态全崩,总觉得自己做的不够好,才会分手。
明明怀孕后独自一人生下孩子,准备好好把孩子养大,但渣男一听说是儿子,又火急火燎的跑回来。
用各种话贬低女方,让她产生不自信的感觉后,再理直气壮的把孩子抱走。
女方的父母因为渣男的缘故,瞧不上这个孩子,也不想再和渣男有任何纠葛,直接带着女儿出国留学。
谢以彬和表妹关系不错,特意出国安慰她好几次。
因此,知道女主和渣男在一起后,他简直是恨其不争,哀其不幸,指着她的额头骂:“你是不是傻逼啊?有了我表妹的前车之鉴,你还供他吃供他喝,给人白养儿子。”
当时他们的关系已经很好了,还是罗思欣的黎思星闻言也不生气,只是带着淡淡的苦笑:“他小时候很苦,穷怕了,长大后才变成这样,本性不坏。”
“屁!”谢以彬翻个白眼,重重闷一口酒,“你哪天被人甩了后,可千万别怪我没提醒你。”
“我明白的。”
“你明白个屁。”
“……”
原主跟着灌了一口酒,心中同样郁闷:“石孜彦只有皮相能看,但帅哥一抓一大把,思欣你到底看中了他什么?”
罗思欣面露茫然,沉默以对。
黎雨臻站在局外人的角度来看,与其说罗思欣爱石孜彦,不如说她执着的是爱情本身……在习惯性的付出中,将对方视为骨血,不可分割。
好好安慰了一番自家妹妹后,黎雨臻察觉到门外的动静,猛地拉开医务室大门。
正附耳倾听的某人一个踉跄,差点儿摔倒。
“那个……好巧啊!”谢以彬脸色爆红,尴尬的‘哈哈’两声,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艹,黎雨臻也太敏锐了。
黎思星刚刚得到姐姐的鼓励,胆子大了一点儿,敢于表达自个儿的情绪,见状轻轻的冷哼一声。
谢以彬:“……”
“你来做什么?”黎雨臻问。
“那个……我、我身体不舒服,来看医生”明明是闲的没事,故意找理由逃课,没想到刚刚过来,就听到小姑娘的抱怨。
“说谎。”黎思星小声道。
被戳穿的某人死鸭子嘴硬:“我没有!“
“我不信!”
“没有证据,你这是污蔑。”
黎思星无师自通的学会冷笑:“呵呵!”
……
两个十几岁的小孩子,你来我往的斗嘴,脸上带着青春与活力。黎思星站在一旁,若有所思的看着他们。
反派还是挺有作用的嘛!
瞧!女主这不就变得活泼了么。
工具人get。
少女满意点头。
*
学校的日子枯燥且忙碌,黎雨臻有意和谢以彬交好,由于彼此间有着邻里关系,三人很快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谢以彬爱运动,就算课间十分钟休息时间,也闲不住的跑去操场打球。
有时候人数不够,就把黎雨臻和黎思星拉过来凑数,运动分泌的多巴胺能使人快乐,黎思星很快就爱上了这项运动。
本来就挤的满满当当的时间,压根没空去分给石孜彦。
即便是周末聊天,也说不上几句话,就被谢以彬这个多动症儿童拉出去玩了。
次数多了以后,石孜彦大概是明白没戏,找黎思星的次数越来越少,双方的联系也逐渐变得稀薄起来。而这……就是黎雨臻想要的。
谢家和黎家的关系越来越亲近,偶尔,黎雨臻也能看到谢家的小儿子——谢以安,一位不幸的白化病患者。
由于缺少黑色素,小孩有着白色的头发、白色的眼睫毛、淡粉色的眼睛,精致的像个洋娃娃。
大多数情况下,他都很安静,喜欢在是手里捧着一本书看,沉稳乖巧的不像是这个年纪的孩子。
疼痛总是能让人早熟。
某一个周末,在谢家写完作业后,黎思星跟着谢以彬出去打篮球,黎雨臻这具身体这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