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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豪杰,你留在此地,性命定然无虑。”

那人却道:“大人你有所不知。”

他将头凑近千金,男女大防也都顾不上了,在这客栈中全员戒严之时,小声在千金耳边说清整件事情。

原来果真如千金所猜测的一般,他是长城边上负责监工的一个小官儿,那工地艰苦,他受不得许多罪,时不时偷溜回城里喝些小酒儿。

上下都打点得妥当,并无人与他为难,也没人揭发他,晚上回去点卯就是,大家都平安无事。

谁知这突发状况,他却不在长城底下,偏偏在这交战时候被抓到脱岗,这下彻底完了!

战时脱岗!皇帝也救不了他!

死到临头,这人脑子转起来十分活跃,哀声道:“大人你来这边城,莫不是为了抓他叶明钦的把柄,我有,我有!你要救我啊!”

千金才不在乎什么把柄。

她杀叶明钦,可不是为了替天行道。更不需要从官府的流程。

这人八成是看了她那虚空捏造的锦衣卫令牌,将事情想岔了。

不过既然确定他该是长城底下的人,那就刚好,千金抓住他的脖领子,便往张三荣开的那小门儿走去。

这人知道千金此意是要保他,软的和面条似的两支腿,慢慢也硬起来了。

张三荣送了一小拨人从小门出去,一直都面无表情,十分冷肃。

看见千金,却动了动眉毛,上前说:“要是个男人,活那么大,自己的命自己顾着,要出去我是不拦的,只是姑娘你……”

千金面无表情地抬起手。将手中那么大一个男人拎着脖领子,举到头顶脚不沾地。

那张三荣点了点头,又一副冷脸,道:“是我小瞧姑娘你了。”

他一伸手:“请——”

千金拖着那人出了门,身后张三荣朗声道:“关门落锁!!!”

顷刻间,青云客栈成为一座堡垒。

不愧是这边城中人尽皆知,最好的客栈,好就好在,就连这种兵荒马乱的时候,都能保住客人的性命。

客栈很安全,千金却在客栈外边。

街上居然比她昨日到这边城时要热闹得多,到处都是成群结队的兵马,骑兵纵马奔驰,直往西边而去。

手里那人慢慢站直溜儿,道:“红毛肯定是去杀长城边上的民夫了,叶、叶将军派第一波骑兵去驰援。”

骑兵之后是步兵,却并不往西,而是四散开来,保卫边城。

边城是依托军队而建起的城市,本就是军队驻扎之地,乃是叶明钦的大本营,在驰援长城之际,他须得小心谨慎,以防偷家。

千金看这一番有条不紊的态势,深觉叶明钦此人很有两把刷子,不好对付。

系统也感叹道:“这里简直被他经营得和铁桶一样,之前看他被任务者玩弄于股掌之间,还以为他菜的一批,没成想他感情场上是个菜鸡,战场上却这么厉害。”

千金眯起眼睛,道:“那我们便去前线看看,他这仗要怎么打。”

也去看看那红毛,究竟是不是真的长了一身红毛。

叶明钦有这水平,却不去打那屠城灭国的仗,而是龟缩不出,修那什么长城,想来这红毛才是真正的厉害角色。

第25章 这不对劲儿

在鼓声之中,千金随着骑兵往西去。

她的速度比骑兵要慢,因为她不仅没有马,还有一个累赘。

被她抓住这小卒子,光看他身板儿倒也算得上壮实,真跑起来却发现是个废物,根本跟不上千金的脚步。

于是千金决定抢马。

抢马自然不可能对那些全副武装成群结队的骑兵下手,千金有别的更好的选择。

边城人人都有刀,却并不是人人都养马,毕竟马比刀要贵得多,但是和别的地方比起来,这地界养马的人还是要多得多。

千金出城时,路过一家门户紧闭的二层小楼,后院圈了马,被遍布边城的战鼓声和蹄声惊得焦躁不安。

千金翻墙而入,刚解开缰绳,就听见二楼打开一扇小窗,一个人探出头来,大喊:“喂!你个贼,想做什么?你当这时候就没人管了?”

系统无语:“他都说你是贼了,怎么还问这种屁话。”

千金弹手将怀里仅剩的金银飞到二楼窗台,那人脑袋缩回去捡钱,一会儿功夫又探出来喊:“不够——!”

这时候千金早就走远了。

千金从前没骑过马。

在柏之国,马一样是个奢侈的东西,千金只是小柳乡一个野姑娘,没摸过这么贵的玩意儿。

但她看那些骑兵们骑马,发现这个世界的马虽然笨了些,没有什么灵智,不通人性的,但是也没很大力气,似乎并不能给她掀翻在地上。

于是直接翻上马背,两腿夹住马肚子,将手里那累赘扔到身前,横放在马背上,直直冲了出去。

只是终究没有经验,千金忽略了一个问题,这马没配鞍,也没有缰绳……

马儿虽然迫于千金的压力,活蹦乱跳不起来,不能反抗,千金手往哪儿指就往哪儿跑,起到了它该有的作用。

但是一路颠簸,体验非常不好,跟着大部队到了长城根儿,千金面有菜色从马上跳下来,心有余悸,决心从此都不再骑马了。

头晕。

千金还只是头晕,马背上那逃跑的小官儿四肢软绵绵的从马背上滑下来,当即吐在了千金脚底下。

千金嫌恶地避开呕吐物,晃了晃晕乎乎的脑袋,定睛去看这长城。

长城其实不长,只建成二三里地那么长,但已经足够作为一道分割敌我的阵线,长城以内,即是队友,长城以外,即是敌人。

敌人来袭,仓促之间,一片混乱,但是当千金到来时,长城以内已经在混乱之中找到一种秩序。

千金看到叶明钦的旗帜,高高地张扬着飘在最高处。

内侧兵马已经被组织了起来,精兵顶在最前守卫,骑兵出阵冲锋,民夫在后,整体展现出一种临危不乱的气度。

只是越靠前,组织度越好,越往后,便越混乱些。

千金带着人落地,立刻便被民夫发现,上前盘问。

这就是为何千金要带着手里这个累赘了,她踢他一脚,让这个本地人去应付盘问的民夫。

那民夫本是征召来修长城的,因为此时人手短缺派去后方巡逻,本就是赶鸭子上架,偏偏千金带来那人是个监修,严格来说算是民夫的上司。

他怕千金,怕叶明钦,怕军法,也怕那匹没有马鞍的马,却断然不怕一个民夫。

勒紧腰带,止住胃中翻腾的呕吐之感,上前一脚,大喝道:“吓了你的狗眼,认不得老爷我!”

前方打得火热,他就在后方与民夫掰扯,千金之前对他的评论实在不错,就是个累赘。

不过这战场上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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