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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料的好,或者说,很看重自己名声的体面人刘恒都诧异他眼下的振奋。

刘启漂亮的清澈的眼睛一眨不眨地注视着天幕上长身玉立着的青年帝王,仿佛被天幕所可惜的人并不是他一般的淡漠,却为了未来儿子的功绩而心向往之。

“父皇——!”刘启握住了他的衣袖,“我儿子是不是很棒!”

“他甚至还说我是洪业休德!”

不在乎自己的光芒是否被父亲和儿子分夺而走的孩子此刻满眼映着星芒般的璀璨。

“真好啊,父皇。我选对了一个继承人。”

他笑起来,像含住了一口蜜糖一般甘美。

【好的,话题稍微扯远了一点。我们继续回到刘启的第二次改革,除了我们先前提到过的那些,主要还有的是加强吏治和军事政策的变化。

我们先从加强吏治讲起,依旧是先替刘启批判一下很靠谱,但没完全靠谱的亲爹给留下的小尾巴。】

刘恒:哽住,懂了,天幕又是让我自省的一天。

【班固在《汉书》中曾赞美文帝中后期,觉得“断狱数百,几致刑措”,但这样的情况并不能说明文帝时期的犯罪率低下,社会安定。

正相反,这主要是由于文帝时期朝廷主要施行黄老治国之术,而黄老学派对于法律刑法的态度,我们可以通过代表人物曹参得知一二。

对,就是那个著名的“萧规曹随”的主人公,虽然他本人是惠帝时期的丞相,但也秉持的是黄老之术,具体的思路是贯彻一致的。】

曹参:?萧规曹随?那个萧是谁,萧何吗?

他的脸色突然有些古怪。

他明明才知道了陛下有意让萧何位列功臣第一,目前正看不顺眼萧何呢……结果后来他是萧何的继任者?

有点,微妙。

【他对继任者的嘱托是“以齐狱市为寄,慎勿扰也”“夫狱市者,所以并容也,今君扰之,奸人安所容乎?吾是以先之”。

这里多次提到的所谓“狱市”,其实就是流氓、不法分子鱼龙混杂的地方。

面对这种小团体丛生的混乱地带,秉持着“少文多质,惩恶亡秦之政,论议务在宽厚,耻言人之过失”这样治国思想的汉王朝并没有选择重拳出击,反而是放任自流,让罪恶多在此滋长。

从后世的眼光去看当时的状况,毫无疑问,这是上层的宽容政策导致了基层官吏的懒政、怠政,有所可为却不作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至于到了景帝的手上,“吏或不奉法令”的现实已经极其严峻。

更有甚者,因为吏治的败坏,乃至于在汉初极其宽松的赋税制度的面前,民间依旧出现了“急政暴虐,赋敛不时”的暴/政。

刘恒听了都得从坟墓里爬出来,砰砰给这些基层官吏们尝一尝什么叫做专/制/主/义的铁拳。】

刘恒默默地咬住了自己的后牙:暴虐?暴/政?

见过像他这样穷这么节俭,这么努力给百姓减少负担的暴君吗??

出重拳,必须出重拳了!不出重拳以为我们黄老道家是什么好脾气的吗?

法家都是从我们道家分化出去的,你以为谁才是老子(双重意义)啊!

【但没关系,虽然刘恒死了,刘启这不是还在嘛。

小暴脾气的景帝陛下果断的重拳出击,多次颁布诏令对官吏做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

比如元年七月加重官吏“受财物,贱买贵卖”之罪,严惩贪赃枉法的官员。同时为了防止出现正常的官员交往反倒被污蔑的情况,他还针对具体情况做出了严格规定:

官吏接受下属的招待,能够计其所费而支付钱款的,免于治罪;官吏针对下属故意为之的,财物上的贱买贵卖,一律以贪赃盗窃论处,财物由官府没收;官吏职务变动时接受下属的财物馈赠,削夺官爵,贬为士卒。

在后元二年他又下令“二千石各修其职;不事官职耗乱者,丞相以闻,请其罪”,强调要严格考察官吏的品行和履职情况。

凡有贪贿不法、侵夺百姓、尸位素餐等行为的,责成丞相查实禀报,依法治罪,加强了对官吏的监督。

这一套组合拳砰砰砸下去,再加上刘启性格和手段的震慑力,使得景帝时期的吏治状况很快有了极大的好转,吏治之风终于回归了正常的状态。】

被天幕一通刺激而炸毛了的刘恒现在恢复了平静,他冷冷地看了一眼天幕上展现的惩治贪官的画面,扭头向刘启发问:“记下来了吗?”

“记住了。”刘启很老实的回复到,看了看亲爹的脸,不由有几丝忐忑。

“那就帮我来写诏书吧。”刘恒轻轻地笑了起来,“刚好考验一下你书念的怎么样。”

汉帝多自作诏,大部分诏书的行文与书写基本上要出自皇帝本人之手。可以说一份汉朝诏书的文理是否通顺,思想是否深刻,可以直接折射出下诏书的皇帝本人的文学与政治素养。

刘恒依旧是微笑着,但那温言细语此刻在刘启听来简直如同什么蛊惑人心的邪祟:“没关系,最后父皇会帮你进行修改的。”

“这只不过是让你提前适应一下,你就把它当做今天太傅给你布置的日课就行。”

“未来的你不是都给你写出来几句了吗?具体措施后世人也为你总结了啊,你只需要把它组织好言辞就行了。”

“实在没写好的话……”刘恒摸了摸儿子的脑袋,“朕只不过会把它留存着,等日后给我儿媳妇和好孙子看看而已。”

他看着刘启被这最后一句震撼到迷茫空白的脸,语气和缓地给出了最后一击:“你也不想让那王家女儿以及你的彻儿,未来看到你现在写的狗屁不通的诏书吧。”

刘启:……我写!我好好写!(悲)

【但是整肃吏治并不代表严刑峻法,正相反,从小学习的是比较正统的法家学说的刘启,对于刑法却是相当审慎的。

在文帝时期,刘恒觉得肉刑残酷,并容易给人留下终生残疾,不便继续从事农业生产而难以糊口,于是废除了肉刑。改原本犯法应受劓刑者笞三百,应受斩左趾刑法者笞五百。

但是由于笞刑太重,好多人受刑时被笞死。因此,“外有轻刑之名,内实杀人”。】

刘恒:我不生气我不生气我不生气……

一切都还没开始做呢,怎么能因为他还没犯的错误责骂自己呢。

默默在自己未来要做的施政条例中增加需要修改的部分。

【刘启针对这种情况,对笞刑的量刑数目和笞的大小重量进行了修改和严格的标准。改笞五百为二百,笞三百为一百,“箠长五尺,其本大一寸,其竹也,末薄半寸,皆平其节”,并且只允许笞打臀部,最终才使得受笞刑的人得以保全。

等到了中元二年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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