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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活着,或者已经死在半路,才让人家这么毫无顾忌的闯到家门前。

倘若他死了。

张明生会死吗?

他那样命大的人,飙车出事,都还有我这个冤大头拖他出来。我胳膊上划出一道长长的伤,后来还留下了肉粉色的疤痕。而他毫发无损,除了大脑异于常人,一切都是那么健康无虞。三十五岁同二十多岁无异,表面上依旧温文英俊。

我有点恼恨自己,为什么想到自己死的时候,还能雄心勃勃的算计,想到张明生会死,他过去的样子就会在我眼前一一浮现,让我感到一种使我迷茫的荒芜。

我听得见楼下的动静,他们动手了,肉搏,墙被撞得发出闷响,时不时还有重物落地、玻璃四溅的闷响与脆响。声音很大,也来得十分频繁,与二楼的平静完全不同,只有我自己的呼吸声。

我找来一根棒球棒,握在手里,然后关上了灯。在黑暗里,我的手指不由自主地发抖,需要一直调整才不至于让棒球棒滑出手心。

我不知道自己等了多久。

楼下的打斗声也随着一声怒吼平息时,我后背的布料已经被冷汗浸湿一片。

我已经不知道自己怕还是不怕,我只知道自己的精神十分紧张,连浴室的水滴声都听得见。

窗外的每一阵风,都使我感觉折磨。

突然,有人上楼了,我听得见,他们走楼梯,皮鞋声哒哒作响。我不确定长廊上行走到底是谁,但我听得出,门外不止一个人。怎么会。假如阿海赢了,那就只会他一个人上来。

我屏住呼吸。

脚步声也停在了门外。

啪一声,走廊的灯熄灭了。

第18章 十八

我躲在门后。一片黑暗里,我能看到的,只有近在咫尺的门把手。外面的人在试着开门。因为反锁的缘故,门把手只能在有限的范围里转动,它被左右拧动的样子,像是濒临死亡、正在蹬腿的某种机械昆虫。

曾几何时,我也是这么躲在门后,听着一个人的脚步声慢慢靠近。往事和当下重合,我的眼睛睁大到眼角发痛。我深吸一口气,想要驯服住狂跳的心脏,它疯狂的状态,似乎在挑衅我勉力镇定下来的精神。我握着棒球棒,手指不受控制地发抖。一分钟像一万年那么长。

门外的细碎声音再次消失,死一样的静寂像壮阔却也使人溺亡的海洋一般折磨着我的大脑。不能预测的下一秒使我痛苦,使我软弱。

是不是所有人都这样,像一只蚂蚁,在无序洪流般的生活里,奋力挣扎,希望能在沧海中寻一浮木,或者渴望海底能生出一棵巨树。金钱、爱情、法律、道德、宗教,不管人信奉什么,似乎只要有所倚仗,一生就能稳固。我也不能免俗。我知道自己一直在寻求一种稳定的生活,既然被人抛弃,无人需要我,那我就奔赴他人的需求,从中获得满足感。

我二十五岁之前的倚仗,是我第一天当警察时宣下的誓言。现在它们已经荡然无存。

我还拥有什么呢?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声音打破死寂。有人在呼唤我。

他喊道:“阿余。”

我的身体已疲惫僵硬到麻木,下意识地,我抬头,却什么也看不见。但我知道是他。

来人是张明生。

我死也不会忘记的人,我在梦中也不会忘记的嗓音,我曾经深深惧怕的脚步。

作为一个警察,我深知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是如何形成,又是如何摧残一个人的思想。但当我这一次紧握武器,精神紧绷地蛰伏在黑暗里时,听见张明生的声音,我竟觉得得救。

隔着一扇门,我终于重新开始大口呼吸。

张明生说:“把门打开。”

我依旧握着棒球棒,只是空出了另一只手,笨拙地,发抖地,拧开了门内的锁。

刚拉开一道门缝,一道白色的光就钻了进来,在我脸上扫了一下,又投向卧室更远的深处。

我猜应该是阿山,只有他会这么鲁莽,他站在张明生身侧,拿手电筒往里照。

张明生用手压下他的灯筒,对他说:“应该在浴室,去把他们抱走。”

我没有出声。张明生一下子就猜到了小孩藏在哪里。他能猜到,和他一样的变态,也一定能猜到。虽说地方有限,一下子想不出什么万全之策,但我还是感到后怕。

阿山侧身从我身边走过,浴室的灯亮着,可可和小元一下子就认出了他。我听见他们高兴的惊呼,身体也松懈了不少,只是强劲的心跳还是很快,咚咚作响,一时慢不下来。

张明生仍然站在门外。

直到阿山抱着两个小孩走出门,他才向前一步,走进房间。

门轻轻关上时,我闻见了一股浓重的血腥味。

黑暗里,他站在门前,我坐在轮椅上,一时间谁也没有出声。

张明生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就算在夜里,他能看见的东西,似乎也比旁人看见得多。忽然,他悠闲地走过来,坐在了张小元的床上。

靠近了一些,除了血腥味,我又闻见他身上寡淡无情的香味,一丝丝,藏在血味的深处。

他的手在衣服里摸索着什么,发出一阵窸窣声,终于,他找到了,随之而来的,是传统力极强的一声叮响,他用拇指顶开打火机的盖子,伴随着呼哧喷出的火,他的一侧脸颊也被刹那照亮。

他给自己点了一根烟。

借那一刹那火光,我看到他左侧被映得淡橙的脸颊上正布着浓红色的血珠,有的已因重力坠下来,在他下颚和脖颈拖出长长的湿痕。他生得好看,沾了血后,有种凶狠的英挺之感。火灭了,他的脸又消失,只剩下烟尾一星橙光。他深吸一口气,吐出,空气中骤然充满呛人的烟草味。

张明生缓缓开口:“十三年前,涉溪区,三月十四日,凌晨四点,一个流浪汉在垃圾桶中,发现了一具被烹熟的男童尸体。”

涉溪烹童案。

我一下子反应过来。

他话里所指,是港岛当年一件骇人听闻的凶杀案。

那时我还未正式成为一名警察,但我相信,全港除了还不记事的孩童,不会有人敢说对这桩案子毫无印象。

由于案情恶劣,事发之后,又有多名儿童失踪,此案便由重案组接手,虐儿罪案调查组配合调查。我的老师也参与了这桩案子。但其的调查过程并不复杂,经过一周时间,警署便锁定了目标。

凶手是一对双胞胎兄弟,双双十九岁,继承了父母的鱼摊,在码头做鱼贩子。听他们的主顾说,兄弟俩不善言辞,也不喜欢抬起头用眼睛看人,但手脚利落,杀鱼很快,处理得也干净。更有同行说,他们胆子很大,不管在海上捕到什么,就算是鲨鱼,也三下两下就杀了,扔在船上带回家,不知道是卖还是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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