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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迈入巷口,一路上的沉钝,萧索,窒闷,孤绝,这一刻交汇出了新的感观。我感觉到了诡诞。
警觉的触发还是来得太迟了,且是致命的延迟。
我听见闷闷的啪的一声,身体尚未有任何知觉,我就看见我左脚踩的水潭子变成了红色。
我跪了下去。有人朝我左腿开了一枪。
伞掉在地上,透明的,像一只刚蜇过人的毒水母。
见到血之后,痛觉才张开巨口,将我彻底咬醒。
此刻没有多余的一秒钟留给我疑问、徘徊、顾及伤痛,我得马上逃离。这条普普通通的小巷已成险关,有人要我的命。
枪是从背后开的,我只能往前跑。整条巷子没有一丝一片藏掩容身之处,我要足够快、以平生最快的速度猛冲,冲出这条小巷。远方的出口不再是出口,而是一扇必须要突破的门。
忘记腿上的伤,不顾一切地奔跑。跑不过冰冷的子弹,但至少我要超越自身的速度极限,这是我能做到的所有,是这场战斗的唯一内容。
奔跑之中,背后的人还在开枪,枪经过了消音,子弹无声地飞出枪膛,描过我的身体轮廓打出紧迫的弧线。我心无杂念,只是跑,以冲锋的姿态,我甚至没有分出一分一毫的余识去关注身体是否再度被攻击,因为哪怕有子弹打进身体里我也要跑。如此的搏命并不是出于恐惧,在程奔点破我适才无谓的蠢行后我豁然意识到,即便无所畏惧,我还是需要好好地活着,那个家还有人没有回来,我还有人要去找寻。
眨眼之间出口已在眼前,灰白的雾影淡化消散,我看见深褐的两道竖线中框着一个人。我看见,那扇门对我关上了。
对面的人抬了抬手。有东西打进了我的头。巨大的冲力将我整个身体推得倒转过去,面对着刚进来的入口。
程奔从那个口带人闯进来。他跑得很快,两边还在飞砖,我身后的人在对他放枪,他依然直跑冲向我,嘴里呼唤着什么。
我听不见了。
*
我在这张陌生的白床上躺了23天,我并不知道有如此久,因为这23天我处于昏迷状态。
出现在视野上方迎接我的不是亲人,不是朋友,是两张见过但我叫不出名字的面孔。一长一少,体型均为魁梧。
他们脸上的神色和我的知觉告诉我,他们至少不是敌人。
那个年轻许多的男子抢上前,挡开那个年长的,叫了一声金哥。
我吃力地张了张嘴,舌头很重,发不出声音。同样麻木的还有身体,它盖在洁白的被褥下,被褥却如浮云一般感受不到分量。我看见自己一只手搁在棉被外,苍白浮肿,手背上满是打过吊瓶的针孔,围着几圈乌青。不知为什么,我本能地将另一只手从被子下面拿出来,捋了那只手的手腕。
一般来说,一个人常久佩戴戒指,会习惯性地抓戴戒指的那根手指,长久戴手串手表,会习惯性地捋手腕。我记得我很少戴手表,那只手上又空空如也,可就是没来由地做了这么个动作。
“你中枪了。”年长的说,他目光在我那只手腕上停了片刻,又移开。
“你、是……”我吐出两个字,声音沙哑虚浮,有“宝娟,宝娟,我的嗓子”那么难听。
“爸。”年轻的对年长的说,“他刚醒来,还在发糊涂。”
我不是发糊涂,我真想不起他们是谁。为了证明这点,我暗自核实自己的姓名、出身、工作、家中的亲人。这些我都想得起来。我叫金穗,从北方来到南方,经营一家饭店,生意去年有了起色,债务都还清了。
医院,我应该是在医院里。
我有个很爱我的母亲,她得了癌症,人也在医院里。
23天?我23天没去看她,她知道我“出事”了吗?
“我妈呢?”我慢慢吞吞地问。“药费还没付……”
年长男子怔了怔,手扶住病床护栏,俯下身,凝视了我好一会。
男人生得不大面善,看打扮家底应该相当殷实,全身包裹着不属于我这个阶层的骄贵之气,这让我心生抵触。他这一凑近、俯身,动作从容优雅,他的手从护栏上滑落在枕头边,缓缓摩挲着枕巾一角,代替主人释露出关切亲密的态度。他的那双眼睛却与平易近人的动作相背离,他眼珠像两颗墨黑的磁石,冷而亮,具有一种俯视角度的疏离的智慧。
“你还认识我吗?”他问。
我木讷地眨了下眼。
他眼底随之闪过异样的光亮,极快极短的一息,很难说那是种什么情绪,但绝对不是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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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幅比预计的长了不少,还是分了三部。
穗失忆了(对不起我好土),而且失去的恰好是从认识李元开始的这段,因此所有攻回到了同一起跑线,个别会借助双方信息差重塑和美化自己。
但到最后,真的都会被回报,虚假的也有看穿的一天。
后面是真的1Vn了。
霍双前面说过不会死的。他和穗被谁动的手,留个悬念吧。
前面告发词里提到的有两个人,张霁鸿和郑欢,这两人后面会出来。奔子确实利用了穗穗去打击自己的对手,但既然这俩要出来,说明没有真正胜利。
下部大概的情况就是这样。
第8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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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个月后。
程策过生日,程奔在文鹤酒楼订了家庭包厢,他要开一天的会,叫我们到了晚餐点先过去。
“这是一笔事,还有笔事。”程奔在电话那头一顿,“待会下午三点钟裘路衫要来家里一趟,你把那副装帧好的古画交给他,我托他送给张老板。”
我说好的,记住了。
“厨房里还有参汤,喝了没?”他又问起。
“没喝,难喝。”我说。
他笑了笑。“策子的礼物我准备好了,你就别想了,你们两个带上嘴去就行。”
策子是我对程策的称呼,程奔过去都是直呼其名,现跟着我这么叫。
这个家如今是三口人,他还有个儿子程简留学在外,我只在照片中见过其容貌。程策说我见过程简几面,我没有丝毫印象了。
程奔原本为程策安排了同样的路,出国深造,之后看情况要么扎根异乡,要么学成回国当自己的左膀右臂。程策生得人高马大,却十分恋家,一百个不乐意,程奔对自己的决策又信心满怀,不接受异议。最终还是我出面劝下了。
我对程奔说:“他去了国外,也是混富二代圈子,那些人有多少真是去读书的?还不是声色犬马挥霍家里的钱财?策子定力那么差,呆在你身旁就心猿意马,脱了家庭还得了,怕是人都要废了。”
我